****大队厨房操作间主副食品库改造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队厨房操作间主副食品库改造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工业园区内
成交金额:182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大队厨房操作间主副食品库改造 施工范围:****大队厨房操作间主副食品库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晋飞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6538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倪进斌、鲍红锋、许礼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
(1)许镇****活动室
(2)**县许镇镇民合、民一、东联、北斗****服务站建设工程
(3)许镇镇工业区办公用房北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递交地址:******广场2号楼,联系电话:188****6922。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88****6922。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繁阳镇繁新路8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188****6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盛强
电话:188****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