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20 10:07 | 联系人: | 王桂丹 | 联系电话: | 186****8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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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点:**省**市**市光华北路
3、招标工程项目简介: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28.12亩,总建面88920㎡,总投资约10.55亿元。其中主要内容有:建设体育馆、****博物馆、规划馆、图书馆、文化馆 、影院、服务景观廊)、游泳馆、产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兼两防一体化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级配砂石、碎石采购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见后附表。
三、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供级配砂石的粒径范围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细骨料的粒径范围应在 0.075mm到4.75mm之间,中骨料的粒径范围应在4.75mm 到 20mm之间,粗骨料的粒径范围应在 20mm 以上。级配碎石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26.5mm;集料中小于或等于0.075mm ,颗粒含量不应超过 3%。中标单位需要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明资料,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招标方可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和防止污染,储存时,应挑选平坦的场地,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浸泡。运输时,应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采取合理的包装方式,以减少损耗和外界的污染。
四、供货周期及违约责任
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根据招标方使用计划提前3日通知乙方。因供货不及时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
**省**市**市光华北路燕赵公园南100m。
六、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结算
(1)固定总价,如仅供应部分货物,则按以下方式结算: /
(2)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3)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 / ,调价方式为 / 。乙方应于调价前七日内,向甲方书面递交调价清单或相关资料,由甲方项目经理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调价,否则不予调价,仍以本合同签订价为准。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外,还应额外承担合同价款10%的罚款。
2、结算依据:甲方授权的收货人签收的验收单。
3、过程结算
(1)过程结算的时间:每月26日乙方向甲方申报办理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确认实际完成量。如甲方有异议,可要求乙方补正,确认及结算时间相应顺延。
(2)所有过程结算均作为中间结算,应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乙方加盖印章或签字确认,其仅是乙方供货量的粗略估算,不是计算乙方供货量的准确计量,不作为乙方的最终结算及付款的依据。
4、最终结算的条件及流程:乙方供货完毕,并交付货物的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后,半年内与甲方办理最终结算。
5、双方最终结算及付款依据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和本项目****公司****工程部长)同时签字,如缺少其中一人(或方),视为甲方内部报送材料,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6、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或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与结算单金额不一致的(结算金额以结算单确认为准),应承担合同总额(含增值税)15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投标须知
1、本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附件均须填写完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陕**山云采平台”。
3、发标时间: 2024 年12月15日(具体以陕**山云采平台发布为准)。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收件人:范佳明
(2)地点:陕**山云采平台
(3)时间:2024 年12月27日 23:00 前
(4)开、议标时间电话通知。
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装运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招标文件内明示及暗示的风险等一切因素,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供需、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银行利率等变化而调整。
8、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