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申请人):****
项目名称:胡也频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法定代表人:黄浩
申请人于2024年10月30日向本局提出设区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申请(受理号:fz000********50670),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第十条的规定,并经专家评审,决定如下:
一、同意《胡也频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准予许可。应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
二、设计方案修改意见如下。
1、进一步细化现状勘察,方案中提及条石、廊沿石、柱顶石等歪闪移位,却未有照片,也未在图纸中标注。主座木地板糟朽的具体位置和糟朽程度也未在图纸中标注。东立面、截水脊灰塑、M11和M12上槛窗图纸与现状照片不符,应请核实修正。60厚封檐板拼接大样图中,标注封檐板尺寸为50厚,应明确具体尺寸。
2、前檐槛窗大样图中支摘窗下固定窗,为方便使用应标注磨砂玻璃或压花玻璃。
3、总平图应补充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广场标高。
4、进一步优化保护措施。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量。根据现状照片分析,屋面瓦件的损坏程度并不严重,但更换比例却高达80%,利旧率过低。望板无需涂刷两遍熟桐油,熟桐油会导致发黑且不透气,建议统一采用熟竹钉来固定望板和椽条,这样既能保证结构稳定又便于维护。天井条石铺地釆用细砂结合层,应有具体固砂措施,防止水流带走细砂。地面青砖密缝采用石灰砂浆结合层,应补充石灰砂浆配合比。文本中提到的一些保护措施似乎过于泛化,并未针对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实际上,该故居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屋顶木基层及地面木地板部分,整体结构是稳固的。因此,没有必要采取如木构件打牮拨正、木柱灌浆加固或夯土墙修复等措施。这些做法可能并不适合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
5、工程概算过高,应予以调整。
三、修缮工程的施工、监理应委托相应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实施。修缮工程竣工后要依法报送我局组织验收。
四、业主单位应主动接受市、区文物部门对文物修缮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专此。
****文物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