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片区)加压站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020-511300-46-03-467512】FGQB-0026 号 | ||||
建设地点 | **省**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工程为自来水供应加压项目,项目占地约10 亩,工程近期建设规模按0.6 万m3/d 供水规模安装设备,扬程60m,其中**供水加压站1 座,包括**池、加压泵房、配电间等构筑物,加压泵房内共设3 台泵位,近期安装2 台,单泵流量350m3/h,扬程60m,功率75KW,1 用1 备,2 台变频控制。;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6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2.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2-13 00:00至2024-12-18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2-13 00:00至2024-12-18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业绩。2、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提供注册证书和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省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qq.com,招标人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395号)相关规定确定中选人。5、本公告所列代理机构费为估算值,最终代理服务费以工程项目实际中标金额计算,计算方法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0817-****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