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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2-13 | |
水务局 | 文号:||
****关于中国**中药材种****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关于中国**中药材种****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中玖嘉****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中药材种****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申批的请示》(〔2024〕04号)收悉。我局委托****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哈达铺镇金木村四社,中心点坐标:东经104°14′18.31″,北纬34°16′4.62″。属**建设类项目。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占地面积2550m2局部3****中心楼1栋,建筑面积5850m2,**生产育苗大棚4栋,总占地面积14400m2,单栋大棚占地面积3600m2,**种质**圃占地面积24900.m2,园区道路等;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期土石方总挖方3.59万m3,总填方3.59万m3,无借方,无弃方。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土建投资1383.20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5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72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4%。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6.9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0.81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鉴于项目已完工,应即刻对现场落实苫盖等防护措施,对施工中已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开展治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的管护,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设施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按规定向县水保站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按规定接受县水保站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县水务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向县水保站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