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度测绘相关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5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测绘相关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0.18元/平方米,其他业务为固定单价的参照同等比例下浮。全年各项业务结算总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1、开发利用
(1)提供供地勘测定界图
供地(出让、划拨、集体入市、集体使用等)勘界报告、勘界图、权源明细、权源图等一套勘界材料(纸质、电子,其中勘界图和权源图电子件均需提供CAD和SHP格式图件)。
(2)供地勘测定界图修改或修测
因分拆供地、改变征地四址、修测地籍图(宗地图)等,修测并修改图名,每宗地供地勘测定界图的提供要求同“提供供地勘测定界图”整套材料。需要提供勘界报告的,一并提供勘界报告。如现场需要进行实测确认的,需要提供确认现场的实测红线图。
(3)高标准厂房宗地测绘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对高标准厂房宗地进行实地测绘,按基地*层数匡算建筑面积,出具宗地图、测绘面积电子表格、高标准厂房占地四至范围与界址点坐标电子表、经套合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
4.2、林业管理
(1)林地违法
违法使用林地行政案件勘界材料
(2****养殖场审批
野生动物人工驯养场所勘界材料
4.3、土地储备(和上一年度一致)
(1)经营性用地征收、供地红线图测绘
按地形图测绘要求提供现状平面图,根据局提供的规划地块内国有土地范围,制作征收土地红线图,注重显示规划设计需要的周边地形。
(2)经营性用地供地勘测定界报告
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明细表和图,各来源地块的坐标。
(3)交拨土地
现场拨地放桩,依照宗地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
4.4、自然**监察
(1)一般违法用地测绘:按相关规范要求,现场对违法用地进行测绘(根据实际需求计算包括用地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面积、构筑物面积、固化部分面积、疑似破坏耕地面积、非粮化面积等进行细化区分等数据),明确反映涉及到具体资产情况,并提供实地地面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影像资料;提供成果报告、宗地图、现状图、规划图、现场照片等相关图件和成果数据。
(2)使用无人机航测的违法用地,除上提供述资料之外,提供航摄影像图、航摄视频影像等数据成果资料。
(3)制作违法用地图层,录入相应的属性信息,每季度提交一次更新情况。
4.5、调查登记
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中涉及的宗地图测绘
对可能发生的权属争议地块进行现场测绘,制作宗地图。
4.6、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
(1)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勘测定界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等相关资料,中标人及时到实地勘测,配合基层所调查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等,保证勘测定界图的现势性,提交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制作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等,汇总制作勘测定界图层,并标注属性信息。
(2)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中的建新区地形图测绘
对建新区地形进行实地测绘,并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等,对宗地进行数据分析,出具分析数据明细,制作并提供宗地图
(3)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图层制作处理,套合分析、备案
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等,出具分析数据明细,进行系统备案
(4)道路、安置房等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红线套合分析、调整
(5)耕地卫片图斑中涉及的需实地复核宗地测绘
实地踏勘,并根据实地现状进行分类测绘,对宗地进行数据分析,出具分析数据明细,制作并提供宗地图。
4.7、不动产登记。
(1)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中涉及的零星房产面积测绘,对房产面积进行实地测绘,出具宗地图、测绘面积等调查成果。
(2)“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涉及的农民建房测绘,包括**、改建、扩建等的补充地籍测量,出具宗地图、房屋信息调查表、房屋测绘面积等地籍调查成果。
4.8、农民建房测绘与GIS数据入库
办理相应建设许可业务的测绘与GIS数据入库,以报送数据入库格式要求进行测绘与作业,并出具相应的成果。
4.9、竣工地形图缩编更新与GIS数据入库
根据全区建设项目竣工地形图更新我区基础测绘成果数据(多比例尺),包含不限于CAD和GIS等格式要求,并对更新成果进行质检,质检后予以汇交相应的更新成果。
4.10、“多测合一”平台测绘数据入库
根据《**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许可阶段的测绘成果均需上传至“多测合一”系统。
4.11、其他配合招标人做好上级临时布置的测绘相关业务及技术服务。
5. 不包含****规划局****分局独立办理的相关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
3.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提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
6.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注 :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供应商提供2023****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2-25 14:00 (**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时间:2024-12-25 14: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路36号
联系人:谢天
联系电话:****4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116、153****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116、153****6809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