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社会代理]****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街以西浦东路以南虹湾国际1501号
投标报价:860000元
评审得分: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坐落于锦竹东路95号。总建筑面积共2421平方米,食堂服务面积:248平方米等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史颜波、葛伟勤、姜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预算的1.5%向成交人收取1.3182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坐落于锦竹东路95号
联系方式:盖世航 0431-****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学海街781****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方式:张婷婷、刘鹤群、兰亚珍、李**0431-****4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婷、刘鹤群、兰亚珍、李**
电话:0431-****428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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