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公岭镇三铺村万庄、吴庄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县公岭镇三铺村万庄、吴庄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成交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县公岭镇三铺村万庄、吴庄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黄主任 159****1088 | ||
最高限价 | 593776.87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县高河镇大王庙街65号 0556-****096 | ||
招标方式 | 预发包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15时30分 |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中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县高河镇**路29号 |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项目经理 | 江桂芳 | ||
资格证书编号 | 皖234****15661 | ||
质量标准 | 合 格 | ||
成交价格 | 504710.34元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黄主任、王工 ,联系电话:159****1088、0556-****096。 注:<1>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 2>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项目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 3>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 4>虚假和恶意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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