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街道餐饮企业面源污染及油烟问题巡查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街道餐饮企业面源污染及油烟问题巡查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市****公司、**市****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竞价采购,**市****公司,采购金额295800元。 **市****公司,采购金额296080元。 ****,采购金额294600元。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
项目成交金额:2946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1.全覆盖排查辖区餐饮企业,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 2.对餐饮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对餐饮企业面源污染情况、油烟排放达标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督促餐饮企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并按规定定期清洗保养:督促安装并正确使用隔油池,督促做好店面周边油污清理。 4.依据相关要求,形成巡查检查记录,发出整改告知书,及时开展复查、督促整改、达成闭合等。 5.协助抽查企业食堂、居民用户油烟排放达标情况。 6.提供日常巡查工作周报、月报、及年度总结。 7.其他工作安排。 二、服务时间 一年。 三、服务要求 1、街道内的约556家中小型油烟企业的隔油池、油烟设施进行检查和复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在合同周期内,如街道辖区中小型餐饮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也在服务范围内。 2、服务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单位承担,因此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向服务单位追偿。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 ****社区粮油厂355号城市建设办公大楼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0755-****9348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 年 12 月13日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