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文件)有关精神与《关于强化公众参与的通知》(晋环发〔2009〕44号文件)有关精神,对****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试点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煤矿)位于**省**县东**,郑村、夏荷、峰上、赵庄一带,行政区划属郑村镇管辖。
岳城煤矿是经《****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38号)和2009年11月30日《****集团****公司岳城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方案补充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107号)批准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重组后矿井生产能力150万吨/年,井田面积13.86km2,开采3号、9号、15号煤层。2014年4月28日换发采矿许可证,井田面积13.806km2,开采3号~15号煤层,矿井生产能力150万吨/年。
****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试点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煤矿现有**内,设计生产规模为29.65万t/a,本次针对试采区进行开采,本次评价涉及充填开采面积0.052km2,开采3号煤层,采用短壁间隔充填开采工艺,服务年限为1.2a,每年工作330d,井下充填工作面及地面充填站生产均采用“三八”工作制。
本项目总投资为7715.42万元,吨煤投资为390.41元。环保工程投资150万元,占矿井建设总投资的1.94%。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魏立峰
联系电话:136****515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中****公司
地址:**省太****示范区学府产业园**路230号能源互联网大厦5层511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