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吉神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万辆智能房车全系列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0MA49ABR33G | 建设单位法人:朱洋 |
谢万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湖****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小康路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万辆智能房****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11-C3611-汽柴油车整车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湖****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小康路6号 |
经度:110.9116 纬度: 32.56706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12 |
十经开环函〔202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0MA49ABR33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00MA49ABR33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29MACCXETH1R | 竣工时间:2022-05-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6OYxv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计建设1条动态生产线,1条静态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1条动态生产线,1条静态生产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组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并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淋雨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切割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简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棉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简排放;补漆及烘干废气经集气军收集+干式过滤棉+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简排放。切割打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涂胶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补漆及烘干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限值。同时厂区加强局部通风,缓解无组织排放气体对外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车间内高噪声源设备布置情况,合理布局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限值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未建设食堂。房车淋雨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表4三级标准后,****处理厂。切割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P1、P2排放。玻璃钢加工、涂胶、喷漆、烘干工艺均外委,无相关废气产生。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三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约20m2,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协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有暂存间,面积约20m2。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不新增产品种类或生产工艺,****设计部分工件外购或外委处理,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故本项目变更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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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37 | 0.373 | 0 | 0 | 0.037 | 0.037 | / |
0 | 0 | 1.412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车间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车间通风 |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2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三级排放浓度限值 | 袋式除尘器 |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三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三类 | 厂房隔声 | 满足3类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对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约20m2,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协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有暂存间,面积约20m2。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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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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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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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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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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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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