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石家农业光伏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204673 | 建设单位法人:张旭军 |
吴成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壮族自治区**市富川瑶族****村委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富川石家农业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石家乡、麦岭镇 |
经度:111.43128 纬度: 24.9802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8 |
贺富环审〔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2000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20467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冠****公司 |
914********111305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820564E | 竣工时间:2024-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478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市**县石家乡、麦岭镇,项目实际用地面积约 2045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太阳能电池阵列、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集电线路、220kV 升压站)、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县石家乡、麦岭镇,项目实际用地面积约 2045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太阳能电池阵列、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集电线路、220kV 升压站)、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光伏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发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料场遮盖、场地清扫保洁、密闭运输、运输路线定期洒水、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经常性洒水等有效防治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配套建设油烟污染防治设施,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集中收集净化处理,确保油烟废气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最终通过专用排烟管道至楼顶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做好施工废水截排水沟,冲洗车辆等含油废水引流至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道路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2.做好清洗废水处置工作。运营期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用于场区植被浇灌,严禁随意排放。 3.配套建设事故油池。项目事故油池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做好防渗、防腐、防泄漏等措施,有效防止和减少废水的跑冒滴漏,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等措施,确保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2.运营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或住建部门指定的倾倒地点堆放;弃渣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的铺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乱倒。 2.规范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设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和废旧组件集中堆放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3.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按要求设置相关标识。运营期产生的废蓄电池、变压器废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事故油池产生的废油渣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化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混作一般固废进行处置。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时尽量少占用农用地、植被面积,开挖地表、平整土地尽可能将表土、底土和适合植物生长的地层就近堆放,表土回填及裸露地面,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2.运营期光伏场区配套种植低矮喜荫作物,提高土地利用率,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六)落实电磁辐射保护措施 升压站采取抗干扰、屏蔽和合理布局(避开人群聚集区)等措施,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环发〔 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设置事故油池,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已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料场遮盖、场地清扫保洁、密闭运输、运输路线定期洒水、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经常性洒水等有效防治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已配套建设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集中收集净化处理,确保油烟废气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最终通过专用排烟管道至楼顶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做好施工废水截排水沟,冲洗车辆等含油废水引流至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道路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2. 已做好清洗废水处置工作。运营期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用于场区植被浇灌,严禁随意排放。 3. 已配套建设事故油池。项目事故油池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做好防渗、防腐、防泄漏等措施,有效防止和减少废水的跑冒滴漏,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已采取禁止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等措施,确保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2.已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已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至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或住建部门指定的倾倒地点堆放;弃渣土已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的铺设;生活垃圾已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2. 已规范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设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和废旧组件集中堆放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3. 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按要求设置相关标识。运营期产生的废蓄电池、变压器废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事故油池产生的废油渣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化管理,定期通过**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严禁混作一般固废进行处置。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时已尽量少占用农用地、植被面积,开挖地表、平整土地已尽可能将表土、底土和适合植物生长的地层就近堆放,表土回填及裸露地面,已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2.运营期光伏场区已配套种植低矮喜荫作物,提高土地利用率,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六)落实电磁辐射保护措施 升压站已采取抗干扰、屏蔽和合理布局(避开人群聚集区)等措施,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环发〔 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设置事故油池,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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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旱作标准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外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太阳能光伏板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暂存间,交由生产厂家回收;检修废弃含油抹布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设备检修废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废油经油水分离处理后,油基本可全部回收利用,剩余的少量废油渣经沉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外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太阳能光伏板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暂存间,交由生产厂家回收;检修废弃含油抹布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设备检修废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废油经油水分离处理后,油基本可全部回收利用,剩余的少量废油渣经沉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通过**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废铅蓄电池统一收集,定期通过**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升压站设有事故油池,在主变压器底部设有贮油坑,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油排至事故油池中,废油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主变发生事故几率较小,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按相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演练。 | 升压站建设有事故油池,在主变压器底部设有贮油坑,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油排至事故油池中,废油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主变发生事故几率较小,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已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后续定期进行培训、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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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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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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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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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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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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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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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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