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装备制造一期项目(一期年加工1500台花生收获机、1500台花生摘果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53090J | 建设单位法人:杜**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三里庄路以西,清源街以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机械装备制造一期项目(一期年加工1500台花生收获机、1500台花生摘果机)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72-C3572-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三里庄路以西,清源街以北 |
经度:119.06002 纬度: 36.78008 | ****机关:****经济开发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4-23 |
潍经环审表字〔20199〕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225 |
1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5309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953090J | 验收监测单位:**环林****公司 |
****0700MA3MNJGU7D | 竣工时间:2017-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18-09-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18-10-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555-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3000台拖拉机、2000台花生收获机、2000台花生摘果机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1500台花生收获机、1500台花生摘果机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需进行脱脂、表调、磷化、抛丸等工序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无前处理 |
前处理工序二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包括电泳喷漆生产线废水、水幕净化系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机加工与设备清洗废水等,该部分废****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调节+混凝沉淀+砂滤,处理能力30m3/d)处理达标后(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上实环境**(潍****公司深度处理。生活废水(约为720t/a)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上实环境**(潍****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抛丸粉尘,喷漆、流平、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罩光废气。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水膜过滤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抛丸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一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中重点控制区要求;喷漆、流平工序产生的VOCs、甲苯、二甲苯通过集气罩收集、水旋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废气通过天然气加热炉焚烧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中重点控制区要求;罩光工序产生的VOCs、二甲苯经集气罩收集、水旋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 主要来自于数控车床、摇臂钻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上实环境**(潍****公司深度处理。经监测外排生活污水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项目前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气筒排放 项目底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P2排气筒排放 项目面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P3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烘干废气、流平罩光废气、抛丸废气产生。 经监测,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本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进行消声处理。 经监测,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环境风险预案,并搞好定期演练,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为:370783-2018-JJ22-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72 | 0 | 0 | 0 | 0.072 | 0.072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0 | 0.0036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除尘器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 | 切割机废气和焊接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各一套)处理后汇总经过同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P1废气排气筒总排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8.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1kg/h。外排废气浓度可以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 | |
2 | 水旋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要求;苯、甲苯、二甲苯、VOCs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 水旋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底漆喷漆废气排气筒P2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5kg/h;苯浓度最大值为0.05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8.0×10-4kg/h;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22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0×10-4kg/h;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67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1×10-3kg/h;VOCs浓度最大值为14.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4×10-1kg/h。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要求;苯、甲苯、二甲苯、VOCs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 |
3 | 水旋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要求;苯、甲苯、二甲苯、VOCs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 水旋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面漆喷漆废气排气筒P3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9×10-2kg/h;苯浓度最大值为0.042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0×10-4kg/h;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52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0×10-4kg/h;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53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10-4kg/h;VOCs浓度最大值为13.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2×10-1kg/h。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的要求;苯、甲苯、二甲苯、VOCs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 本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进行消声处理 | 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2天,昼间噪声最大处位于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8.0dB(A),夜间噪声最大处位于南厂界和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9.0dB(A),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下脚料、金属屑、除尘器回收粉尘、打磨粉尘、电泳漆渣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危险废物包括表调废渣、磷化渣、磷化废液、洗槽废液、喷漆废渣、废油漆桶、废促进剂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处理站污泥,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存储、管理,由资质单位回收,签订回收协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设置固定场所(硬化、防渗、防雨)存放并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排放。 | 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及金属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漆渣、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库,最终委托****处置;废漆桶由****公司回收重复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环境风险预案,并搞好定期演练,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为:370783-2018-JJ22-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