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沈民发〔2023〕30号)文件要求2025年开始全面铺开,升级为“精康融合行动”,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在社区为居家处于稳定期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的核心主体,其资金来源于中央彩票公益金。在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方式上,****政府网站进行全面公开公示后,进而开展三方比价的形式。这一过程秉持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具备有承接社会工作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第三方机构(按照项目要求必须配备包括管理人员、精神科医生〔含兼职〕、社会工作者,可以包括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财务人员、志愿者等)。其目的在于确保所选的第三方机构能够满足服务需求,为**区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支持和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服务站概况
****社区康复服务站位于辽****社区,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站内设施齐全,环境舒适。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服务。
二、采购内容
1.服务对象:**区内处于****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不限残疾证)。
2.康复评估: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的康复评估,包括身体功能、心理状态、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
3.服务内容: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基础服务内容,帮助患者恢复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服务,缓解心理压力,促进心理健康。
4.服务流程:摸排动员—登记建档—功能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定期组织活动—过程评估
5.指标数量:点位建档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每个月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对于不愿意到现场参加活动的患者可以线上服务。到2025年底,实现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65%以上的工作目标。
6.购买服务日期为2025年1月至12月末。
三、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行业资质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证书、康复理疗师资格证等资质证书。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证明: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包括合同、验收报告等,以证明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四、采购方式
****政府网公开公示,三方比价的方式进行,****公司按1:3提供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专家对比价流程和参评单位的执业资质进行认证。时间定于2025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在民政局308会议室,现场进行三方比价,低价中选。采购一家具备承接社会工作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第三方机****社区康复服务。
五、公示时限
2024年12月16日至18日进行公示,邀请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比价。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胡斌丽
联系电话:139****8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