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委托,对建总康桥里全案商业推广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
2.采购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服务年限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建总康桥里全案商业推广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75471.70元/月 | 1年 | 19000.00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至今签订的商业运营类服务合同不少于2例,且单月费用含税金额不少于5万元。 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附合同主要页)并加章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 12 月19日,每日9:00~12:00,14:30~17:00(**时间,下同),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一)”写明后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qq.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没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2月23日09:30(**时间)之前提交到(地址:****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广场综合交通枢纽西楼海****中心)15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3日09:30(**时间),地址:****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广场综合交通枢纽西楼海****中心)15层)。
8.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在(https://www.****.cn/)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新店镇东浦路11****中心
联系人:林工
电话:199****66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五四路158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黄伟林、吴沣
电话:0591-****7863-805
邮编:350003
附: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磋商保证金、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 |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
账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附件一: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磋商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 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