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其**县澧水流域三**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部分招标内容调整已完成,现恢复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对本项目做如下补充变更:
1、本项目于2024年12月03日发布了暂停公告,现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更正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2。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对工程实施范围为澧水流域**县三**段(含其支流),治理河道总长31.80Km。其中,澧水干流8.10km,渫水15.00km,**河8.70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崩岸治理及坪坝农田防护、清障清淤及废弃物处理工程。现修改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范围为澧水流域**县三**段(含其支流),治理河道总长32.10Km。其中,澧水干流8.40km,渫水15.00km,**河8.70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崩岸治理及坪坝农田防护、清障清淤及砂石工程。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第十资格审查资料、第十一原件的扫描件、第十二其他资料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 a、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现修改为:“(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第十资格审查资料、第十一原件的扫描件、第十二其他资料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 a、近1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5年(指2019年11月~投标截止时间)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1年(指2023年11月~投标截止时间) |
现修改为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5年(指2019年12月~投标截止时间)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1年(指2023年12月~投标截止时间) |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本项目说明:“3、(1)近 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网页截图(https://wenshu.****.cn/);”现修改为:“3、(1)近 1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网页截图(https://wenshu.****.cn/);”。
本恢复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恢复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后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736-****90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石****社区橘香路在水一方5栋 108 室;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736-****3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石****社区橘香路在水一方小区商住楼2栋201-203号门面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736-****860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初设批复--**县澧水流域三**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df 附件: 初步设计报告:**县澧水流域三**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df 附件: 更正公告.pdf 附件: [124********920********04001001]**县澧水流域三**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CD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