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协中车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9016XK | 建设单位法人:赵宪荣 |
熊选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中牧路47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中牧路470号 |
经度:115.****3351 纬度: 28.****826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0 |
南行审环评字〔202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9016XK001W |
2024-07-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00 |
175.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9016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南大****公司 |
****0111MA35L0HU5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1MA36UDJK1L | 竣工时间:2019-12-20 |
2024-12-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27 |
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view35-69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 | 实际建设情况: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产品方案为年产 30万套汽车内饰件,包括5000套前围隔音垫、290000套车用地毯(包括前轮毂盖地毯 90000 套、前排地毯 90000 套、后排地毯 93000 套、后轮毂盖地毯 12000 套、前地毯 5000套)、5000 套高档汽车座椅(包括支架冲压件、座椅骨架等)。 | 实际建设情况:加绒地毯面料761.62t/a、无纺布190.05t/a、隔音棉354.84t/a、发泡料185t/a、模具12t/a、PVC皮革1200t/a、EVA板材85t/a等中间产品 |
主要生产中间产品,成品生产线暂未建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1)前围隔音垫:以EVA、隔音棉为主要原材料,经下料-加热成型-裁剪修边-贴接复合等工序即成成品;(2)前地毯:以加绒地毯面料为主要原材料,经下料-加热成型-发泡-裁剪修边等工序即成成品;(3)后轮毂盖地毯:以PVC皮革为主要原材料,经下料-热吸塑成型-裁剪等工序即成成品;(4)后排地毯:以PVC皮革、中纤板为主要原材料,经下料-喷胶复合-裁剪开孔-刷胶复合等工序即成成品;(5)前排地毯、前轮毂盖地毯:以PVC皮革、无纺布为主要原材料,经下料-热吸塑成型,多元醇、异氰酸酯经发泡成型,再经消除内应力-裁剪修边等工序即成成品;(6)座椅骨架:以钢材圆管为主要原材料,经切割-折弯-焊接成型-喷漆(外协)等工序即成成品;(7)支架冲压件:以冷轧板为主要原材料,经冲压成型等工序即成成品;(8)加绒地毯面料:以涤纶纤维、低熔点纤维为主要原材料,经混合开松-针刺-起绒-定型-淋膜-切裁-包装等工序即成成品;(9)无纺布:以涤纶短纤为主要原材料,经开包配料-混棉-精开松-给棉-梳理-铺网-预刺-倒刺-三刺-热烫定型-收卷等工序即成成品;(10)隔音棉:以涤纶短纤、低熔点纤维、牛仔棉为主要原材料,经开包配料-混-精开松气流纺/(给棉-梳理)-固化成型-裁剪等工序即成成品;(11)模具:以模具毛胚件、钢材圆管为主要原材料,经机加工-焊接-组装-试模检验等工序即成成品;(12)发泡料分装:以阻燃剂、多元醇、异氰酸酯为原材料,经配小料、白料/黑料-搅拌均匀-罐装等工序即成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1)加绒地毯面料:以涤纶纤维、低熔点纤维为主要原材料,经混合开松-针刺-起绒-定型-淋膜-切裁-包装等工序即成成品;(2)无纺布:以涤纶短纤为主要原材料,经开包配料-混棉-精开松-给棉-梳理-铺网-预刺-倒刺-三刺-热烫定型-收卷等工序即成成品;(3)隔音棉:以涤纶短纤、低熔点纤维、牛仔棉为主要原材料,经开包配料-混-精开松气流纺/(给棉-梳理)-固化成型-裁剪等工序即成成品;(4)模具:以模具毛胚件、钢材圆管为主要原材料,经机加工-焊接-组装-试模检验等工序即成成品;(5)发泡料分装:以阻燃剂、多元醇、异氰酸酯为原材料,经配小料、白料/黑料-搅拌均匀-罐装等工序即成成品;(6)EVA板材、PVC皮革:将外购PVC塑料颗粒(新料)、钙粉、DOP、稳定剂或EVA塑料颗粒(新料)、钙粉等为原材料,经配料、密闭捏合、挤出、贴合压花、切边、收卷等工序即成成品 |
未建设成品生产线,实际验收产品为中间产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环境风险防范。项目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事项应一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②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加热成型废气、热吸塑废气、热熔胶废气、发泡废气、刷胶废气、挤出废气、造粒废气、定型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淋膜废气、固化成型废气、工艺粉尘、粉碎废气、切割废气、焊接烟尘、配料粉尘和食堂油烟。 5#车间前围隔音垫加热成型、车用地毯热吸塑及加热成型、上胶、发泡过程产生的加热成型废气、热吸塑废气、热熔胶废气和发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HCI,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净化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1#仓库东侧后排地毯刷胶、4#挤出车间挤出、造粒过程产生的刷胶废气、挤出废气、造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HCI,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套UV光解净化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TA005)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HCI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达到标准值50%。 2#车间加绒地毯面料线定型、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定型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净化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非甲烷总烃、SO2、NOx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SO2、NOx排放速率达到标准值50%;烟气黑度排放限值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值50%。 2#车间加绒地毯面料、无纺布生产线和3#车间隔音棉生产线开包配料、混棉、精开松、混合开松、给棉、梳理、气流纺、起绒过程产生的工艺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9)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达到标准值50%。 食堂油烟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TA012)处理,通过专用油烟排放管道(DA009)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限值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的中型规模标准。4#挤出车间EVA板边角料、PVC皮革边角料粉碎过程产生的粉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车间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2套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TA007、TA008)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车间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切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防尘挡板、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4#挤出车间配料过程及时加盖密闭,配料粉尘经车间无组织排放;各车间加热成型、热吸塑、上胶、发泡、挤出、造粒、定型、淋膜、固化成型、配料、混棉、开松、粉碎、焊接、切割等过程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HCI、颗粒物通过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中标准要求,HCI、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要求。 ③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水刀切割废水经过滤装置、沉淀循环水箱处理后循环使用,冷却循环水定排水作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出水中pH、CODcr、BOD5、SS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动植物油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NH3-N排放****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④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⑤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废原辅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机修废油、废切削液、废油类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沉淀池底泥、布袋收集的粉尘、挤出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废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设。 ⑥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土壤影响。 ⑦总量指标。项目SO2控制量为0.09t/a,NOx控制量为0.757t/a。 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⑨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以1#仓库、2#车间、3#车间、4#挤出车间、5#车间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应严格控制好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一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一期项目废气主要为2#车间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加绒地毯面料生产线产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烟气黑度等;3#车间隔音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模具生产线产生的焊接烟气;4#挤出车间挤出线、造粒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和臭气浓度等;食堂油烟。 2#车间加绒地毯面料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非甲烷总烃、SO2、NOx、烟气黑度废气经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2#车间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3#车间隔音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3#车间模具生产线产生的焊接烟尘经2套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挤出车间挤出线、造粒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和臭气浓度经2套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食堂油烟经1套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2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一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中的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机械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厂内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厂界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挤出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废齿轮油、废原辅料包装桶、废油类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紫外灯管、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液压油等,以及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环卫清运;挤出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废切削液(HW08)、废齿轮油(HW08)、废液压油(HW08)、废原辅料包装桶(HW49)、废油类包装桶(HW49)、废含油抹布手套(HW49)、废紫外灯管(HW29)、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HW49)等危险废物交由******公司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厂区雨污管网建设 项目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了厂区雨、污水收集管网。 2、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项目规范已设置了各类排污口标识。 3、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车间地面均采取了水泥硬化,并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4、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市昌南****执法大队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60121-2023-044-L。 5、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未建设成品生产线,实际验收产品为中间产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动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②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日常环保监管。请**市昌南****执法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已重新办理环评审批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2 | 0 | 0 | 0 | 0.22 | 0.22 | |
0 | 0.088 | 0 | 0 | 0 | 0.088 | 0.088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65 | 0 | 0 | 0 | 0.065 | 0.065 | / |
0 | 0.067 | 0 | 0 | 0 | 0.067 | 0.06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pH、CODcr、BOD5、SS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动植物油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 | 化粪池 | 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pH、CODcr、BOD5、SS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动植物油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4套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2套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1套高效油烟净化器 | 本项目4#挤出车间挤出线、造粒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颗粒物和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2#车间加绒面料线定型产生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2#车间加绒地毯面料生产线混合开松、起绒、淋膜、无纺布生产线开包配料、混棉、精开松、给棉、梳理、3#车间隔音棉生产线开包配料、混棉、精开松、给棉、梳理、气流纺、固化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2#车间加绒地毯面料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非甲烷总烃、SO2、NOx、烟气黑度废气经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2#车间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3#车间隔音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3#车间模具生产线产生的焊接烟尘经2套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挤出车间挤出线、造粒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和臭气浓度经2套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食堂油烟经1套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2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相关要求,颗粒物和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DA004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相关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DA005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相关要求,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氯化氢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厂内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 | 项目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厂内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等效A声级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土壤影响。 | 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废原辅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机修废油、废切削液、废油类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沉淀池底泥、布袋收集的粉尘、挤出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废暂存库应按《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设。 |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环卫清运;挤出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废切削液(HW08)、废齿轮油(HW08)、废液压油(HW08)、废原辅料包装桶(HW49)、废油类包装桶(HW49)、废含油抹布手套(HW49)、废紫外灯管(HW29)、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HW49)等危险废物交由******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