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发统〔2024〕243号
关于对****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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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表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二、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公司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并将验收报告报送我局存档备查。
三、经开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同时,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挖潜力度,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四、我局将对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等情况,将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4年12月13日
附 件
**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 | 性 质 | 企业 | ||
法人代表 | 赵金刚 | 联 系 人 | 原** | |||
通讯地址 | **市荆梁南街1号 | 邮政编码 | 459000 | |||
联系电话 | 138****9208 | 传 真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示范****开发区玉川大道南、玉川二号线西侧 | 拟投产时间 | 2025年12月 | |||
项目所属行业 | C3240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天然气、新水 | |||
年综合能耗量(标准煤) | 4331.64tce(当量值)、7755.67tce(等价值)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3100 | |||
建设性质 | **√改建□扩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 项目依托在建的闭合生产线综合处理车间北跨厂房和合金厂房及其公共配套系统,建设2条合金生产线形成产能20万吨/年的铅基合金产品,并**合金维修车间1栋,车间建筑面积2221.71㎡,计容面积为2221.71㎡,为地上2层建筑,基底面积1082.4㎡,建筑高度11.56m。闭合生产线综合处理车间北跨厂房内建设2台60吨燃气合金铅锅、5台120吨熔铅锅、2台50吨电炉、1套圆盘铸锭机组、1套直线铸锭机组,合金车间内建设2台50吨燃气合金铅锅、4台40吨燃气合金铅锅、3台40吨电炉(利旧),并增加配套搅拌、加锅、收尘等设施。主要设备有熔铅锅、电炉、铸锭机组及配套设施。本项目需劳动定员170****公司内部调配)。生产部门年工作时间330天(年操作时间7920小时),每天3班,每班8小时;其****管理部门可采用一班工作制,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经核算,项目年电力消耗1933.39万kWh,天然气147.03万Nm3,新水3.0万m3。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4331.64吨标准煤,等价值7755.67吨标准煤。 | ||||||
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4331.64吨标准煤,等价值7755.67吨标准煤,计入经开区能源消费总量。 ****公司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项目须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方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单位产品能耗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四)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自觉接受节能工作目标考核。 (五)如建设内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本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当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