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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区管自备井日常巡查及监管项目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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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 |
40.000000 |
无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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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14时00分 |
比选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参选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近三年(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2025年,为更好行使取水许可审批、水**税核定、自备井置换等职责,确保辖区自备井取水规范,水**税应缴尽缴,需继续聘请第三方单位协助完成自备井日常巡查及监管工作。 |
**** | 项目名称2025年区管自备井日常巡查及监管项目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40.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2024年12月19日 14时00分 | ||
比选 |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1.参选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近三年(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2025年,为更好行使取水许可审批、水**税核定、自备井置换等职责,确保辖区自备井取水规范,水**税应缴尽缴,需继续聘请第三方单位协助完成自备井日常巡查及监管工作。 |
赵鸣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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