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丹襄工程建设管理部生产业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HBSJ-202412SL-060001001)资审文件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鄂北地区水**配置****管理部生产业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资审文件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2-13 15:13
资格预审公告
鄂北地区水**配置****管理部生产业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鄂北地区水**配置****管理部生产业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省鄂北地区水**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规计[2015]4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的鄂北地区水**配置****管理部生产业务管理用房建设项目由**省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鄂水招办备[2024]27号文备案,招标人为****(筹),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省**市东津新区内环东路以东、奥体大道以西、高岗路以南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总面积为1780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19.15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含业务管理用房及室外工程(含:1)土建工程(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2)安装工程(包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系统、消防系统);3)室外工程(土方平整、围墙、道路、园建、绿化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 ||||||||||||||||||||||||||||||||||||||||
2.3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2)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信誉要求:1)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声明)。 3.2本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8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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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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