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4〕227号
关于**镇示范主街和立面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镇示范主街和立面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改善镇区容貌,通过不断完善道路、景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压模水泥路面约3122平方米,新增花池约488米,新增矮墙约313米,新增树池约119米,新增排水管道约232米,新增水沟盖板约102米,新增雨棚约1231米,新增墙面刷漆约1940平方米,新增线条刷漆约130米,新增空调罩约43平方米,绿化工程一项,三线工程一项。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375.60万元,其中:工程费34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9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及上级下达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镇统筹解决。
七、项目应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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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