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馨之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锡基、铜基电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年产 1 万吨锡基、铜基电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 1 万吨锡基、铜基电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 1 万吨锡基、铜基电子新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先进路与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馨之德--正文.pdf | |||
项目概况: | 2024年3月28日,我局以铜环审[2024]9号文对《****年产1万吨锡基、铜基电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你公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将氧化锡、锡锭(粗、精)生产线回转窑电烘干工序调整为天然气烘干;厂区部分平面布局也有所调整;其他生产工艺保持不变。对照《镍、钴、锡、锑、汞冶炼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上述调整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你公司向我局申请重新报批《****年产1万吨锡基、铜基电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变动后,项目原料、产品不变,锡制品生产线、铜制品生产系统生产能力不变,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锡基、2000吨铜基新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5万。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废水处理效率。本项目脱硫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序,不外排;墩球废水、磷铜球清洗废水、碱雾吸收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pH调节池+中和+混凝沉淀+砂层过滤)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循环冷却置换水、烟气冷却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铜线杆、铜块、磷铜球生产过程产生的熔铜炉膛烟尘经管道收集,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由1套水冷+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粉尘采用在进料口、落料口设集气罩收集,配料粉尘在密闭房间内负压收集,收集后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烘干炉膛烟尘经管道收集,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熔炼、精炼炉膛烟尘经管道收集,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经重力沉降(沉降室+沉降斗)+覆膜袋式除尘器+石灰湿法脱硫处理;加热烟尘经管道收集,结晶炉膛烟尘经管道收集,环境集烟采用在进料口上方、结晶机一侧设集气罩收集,熔铸炉膛烟尘经管道收集,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经重力沉降(沉降室+沉降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熔锡烟尘、熔化铅尘炉膛烟尘经管道收集,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搅拌废气、罐装废气在密闭房间内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中企业边界排放限值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对破碎机、冷镦成球机、挤压机、风机、空压机、冷却塔及各类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精炼炉渣、废拉丝油、抛光槽渣、抛光废液、除尘灰、废布袋、脱硫石膏、废活性炭、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车间内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053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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