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0208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MCN0208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公司
检测单位:******公司
钻探单位:**市华真****公司
地块地址:****
地块调查面积:30541.43平方米
地块原用地性质:农用地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学校用地(R64)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使用性质为农用地,未来规划用地****学校用地(R64),根据**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调查地块历史至今权属于****。
地块历史至今主要涉及用途为农用地、临时停车区、清表平整、回填平整、驾校训练场、施工临时棚房、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其中农用地主要涉及香蕉种植,使用的化肥为复**,未涉及农药的使用;临时停车区共有两处,分别为2012年至2013年在地块内北侧及地块外北面的空地、2020年至今在地块内西北侧空地区域;存在三次内部清表平整活动,分别为2007年对地块内北侧及地块外北面区域进行清表平整、2010年对地块内东北角进行清表平整、2014年年底对地块内东北侧及地块外东北面进行清表;存在两次土壤回填活动,分别为2008年对地块内东北侧及地块外东北面的水塘进行回填平整,回填土来源于地块外东面香蕉林清表削**整产生的土壤,不含一般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废物、2020年****停车场,对地块内东侧及地块外东面区域而进行清表,鉴于地块内西北侧历史消纳场区域地势较高,地块内东侧及地块外东面地势较低,且内部地面不平整,为使得该区域地面与历史消纳场区域地面持平,故外运了居民修建民房时产生的建筑碎渣及地基开挖土对该区域进行填**整,填土不含一般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废物;驾校训练场主要为地块内东北角区域,使用至2014年;施工临时棚房为修建漳澎规划路而搭建的工人临时休息处;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位于地块内西北侧运营时间为2016年至2019年,主要用于处置、存放麻涌镇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但不包括淤泥、泥浆、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
综上,地块内历史至今涉及两处临时停车区、三次清表平整、两次土壤回填和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考虑车辆进出、停放和机械设备的可能会对地块产生油类污染物影响,故为了了解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将调查地块历史涉及的两处临时停车区区域、三次清表平整区域、两次土壤回填区域和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区域作为重点关注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分析、现场勘踏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地块相邻周边区域历史至今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地块西面的漳澎水系不涉及工业企业及居民生活的纳污,居民区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管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故判断对地块产生的污染物迁移影响可能性较小。但考虑到地块外北面2011年至2012年涉及货车临时停放,且与地块紧邻,货车停放期间未进行水泥硬化,可能产生油类污染物对地块产生的污染物迁移影响,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筛选值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
1、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了17个土壤监测点(包含2个土壤监测对照点),调查深度为0.1~5.90m,项目组分别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4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样品63个(其中土壤检测对照点位样品2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1项)、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对照点土壤监测结果
本次调查于地块外采集了2个土壤对照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外对照点pH值分别为7.55、6.66;重金属和无机物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结果分别为632mg/kg、86mg/kg,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44项有机类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2)地块内土壤监测结果
①pH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61个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的检测,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3.94~10.05,其中17个土壤样品的pH值小于7,44个土壤样品的pH值大于7,总体来看,调查地块以碱性土壤为主。
②重金属和无机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61个土壤样品进行了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等重金属类及无机污染物含量的检测。根据本地块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结果表明:砷、镉、铜、铅、镍、汞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以上重金属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重金属和无机物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③有机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61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有机物的检测,共检测了44项有机物,各项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有机物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④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61个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的检测,61个样品均有石油烃(C10-C40)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石油烃(C10-C40)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2、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检测了pH值、浑浊度、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共10项)。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地块地下水监测井pH值范围为7.0~7.6。地块监测井其余9项监测项目共检出6项(浑浊度、汞、砷、镉、铅、石油烃(C10-C40)),出现超筛选值的污染物为浑浊度,浑浊度在4个点位样品中均出现超筛选值情况,超筛选值倍数范围为0.3~6.5倍。其余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附录A的相关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进行推导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地下水超筛选值指标中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指标,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不属于工业企业污染地块环境调查关注的污染物,因此不作为本次地块环境调查的重点关注污染物。本次调查地下水各毒性污染物均未超出本次调查选取的风险筛选值,故本地块无需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MCN0208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学校用地(R64)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