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虹汽车零部件注塑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7892462 | 建设单位法人:葛彩红 |
沈强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双凤桥街道翔宇路888号(恒通客车厂房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威虹汽车零部件注塑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双凤桥街道翔宇路888号(恒通客车厂房内) |
经度:106.653806 纬度: 29.76171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0 |
渝(北)环准〔2023〕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789246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27MA6094NX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6MA5YMRFM6L | 竣工时间:2024-02-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446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市**区双凤桥街道翔宇路888号(恒通客车厂房内),租赁****公司已建厂房,建筑面积3565m2。项目主要工艺为注塑,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成型机30台、破碎机、空压机等,年产汽车零部件1400万件。本项目不得使用再生塑料。项目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300天,3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本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区双凤桥街道翔宇路888号(恒通客车厂房内),租赁****公司已建厂房,建筑面积3565m2。项目主要工艺为注塑,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成型机30台、破碎机、空压机等,年产汽车零部件1400万件。本项目不得使用再生塑料。项目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300天,3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本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拌料,烘料,注塑成型,拆水口,检验,破碎,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拌料,烘料,注塑成型,拆水口,检验,破碎,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水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一并依托骏琪实业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后河。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颗粒物、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氨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加强通风,确保生产车间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相关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甲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后河。本项目在每台注塑机出件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及垂直软质胶帘,收集后的废气采用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尘经室内自然沉降后,未沉降部分以无组织方式排至外环境,加强厂区通风。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提出的环保要求。分类收集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空压机含油冷凝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并实行联单管理;废模具、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外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料筒擦拭抹、废模具、废金属屑、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模具收集暂存于一****公司回收,其余一般固废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油及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空压机含油冷凝液。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74 | 0 | 0 | 0 | 0.087 | 0.087 | |
0 | 0.0437 | 0 | 0 | 0 | 0.044 | 0.044 | |
0 | 0.004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496 | 0 | 0 | 0 | 2496 | 249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79 | 0 | 0 | 0 | 0.079 | 0.07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化池 | 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后河。 | 4次/天,检测2天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丙烯腈、甲苯、乙苯、苯乙烯、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 本项目在每台注塑机出件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及垂直软质胶帘,收集后的废气采用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 | 3次/天,检测2天 | |
2 | 自然沉降+加强厂区通风 | 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的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臭气浓度、苯乙烯的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表1 | 破碎粉尘经室内自然沉降后,未沉降部分以无组织方式排至外环境,加强厂区通风。 | 3次/天,检测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 昼夜各1次,检测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及要求按照分区防控要求,危废暂存间、油品暂存区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生产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办公区等其它区域按照简单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 本项目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油料库房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一般固废区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提出的环保要求。分类收集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空压机含油冷凝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并实行联单管理;废模具、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外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料筒擦拭抹、废模具、废金属屑、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模具收集暂存于一****公司回收,其余一般固废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油及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空压机含油冷凝液。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要求分类储存各类原辅料,配备安全物资,预留空油桶,防止因安全事故可能导致的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本项目已建立环境风险制度,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油料库房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油品存储区已设置托盘。项目已启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编制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一并依托骏琪实业已建生化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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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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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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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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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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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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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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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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