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5年青光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LCH2024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年青光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 项目概况 2025年青光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金玺大厦2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青光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8万元 最高限价:268.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管理部门出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到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金玺大厦2号楼701) 方式:(1)现场发售。(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2025年青光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163.com报名,并致电022-****2277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金玺大厦2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金玺大厦2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青光镇联东优谷3号楼1门 联系方式:2695 5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果园新村街京津公路与**道**东南侧金玺大厦2号楼701 联系方式:022-****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 电 话:022-****2277 **** 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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