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代理机构)受 **** (采购人)的委托,对 桂郴高速公路项目**市段红线内征地(含征地、房屋拆迁、迁坟及其他附属等)拆迁包干协议费用审查服务(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公告邀请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桂郴高速公路项目**市段红线内征地(含征地、房屋拆迁、迁坟及其他附属等)拆迁包干协议费用审查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735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7、根据《****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林场林木保险承保机构选定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项 | ¥735000.00元 | ¥735000.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注:(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 2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路491-2号二楼)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在****(详细地址:**市**路491-2号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路491-2号二楼)。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为 2024年12 月26日09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路491-2号二楼)。
七、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政府网 http://www.****.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
(3)联系人:刘耀武
(4)电 话:189****9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路491-2号
(3)联系人:李丽霞
(4)电 话:0735-****888、185****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