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村村集**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章村镇2022-2-1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前为农用地,根据****规划局、****共同出具的《章村村集**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章村镇2022-2-1地块)用地规划红线图》和《章村村集**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章村镇2022-2-1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地块规划用地****基地,属于“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所列一级类居住用地(代码07),****基地(代码0703),对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要求,属于敏感用地,根据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甲类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下简称“我公司”)受****委托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及时对该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国土部门及周边知情的居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
依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中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
(一)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
(二)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
(三)历史监测或现场快速筛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
(四)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
(五)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对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中各项条件进行符合性分析,提出了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项目地块未发现内部污染源,相邻及周边地块不存在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综合判断该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就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