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GF-2017-0201
二、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建筑安装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
2、地 址:**市**市问安镇方家畈村
3、联系方式:071****3608
4、供应商(乙方):****
5、地 址:**市**区沿江大道129号
6、联系方式:0717-****6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病房 活动用房 康复护理用房 医疗用房 后勤办公用房以及部分设施设备采购 水电气报装及施工 道路 给排水 景观绿化 海绵城市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7689.66元
5、合同金额:15264.76896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2031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市**区联丰村桔乡**侧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
七、合同变更信息
1、原合同编号:GF-2017-0201
2、原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合同变更时间:2024-12-13
4、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将原合同第三部分专项条款第四条建设资金的核拨程序第4条“工程建设费:施工合同签订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发改委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工程费的10%;基础工程完成施工至±0.000,****发改委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工程费的40%;主体工程结构封顶,****发改委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工程费的60%;项目竣工验收,****发改委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工程费的80%;竣工决算后按照最终审计结果支付尾款”的约定修改为“工程建设费:施工合同签订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发改委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工程费的25%;基础工程完成施工至±0.000,****发改委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工程费的40%;主体工程结构封顶,****发改委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工程费的60%;项目竣工验收,****发改委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工程费的80%;竣工决算后按照最终审计结果支付尾款”。
八、合同签订日期:2024-11-25
九、变更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3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为****公司,****福利院与****已签订项目代建合同,根据项目代建合同约定,由****与****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直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