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发改审批发〔2024〕317号
省能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晋控电力同华轩岗二期2×66万千瓦项目的报告》晋能源规字〔2024〕2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能源安全,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稳定,优化电源装机结构,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同意建设晋控电力同华轩岗二期2×66万千瓦项目。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市轩岗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两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项目设计纯凝工况供电标煤耗284.89g/kWh,设计年耗煤量332万吨。项目拟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50.79亿元,其中资本金占20%,由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0********0048号、省委政法委《**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意见》晋稳评备〔2023〕2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晋控电力同华轩岗二期2×66万千瓦项目通过“两高”项目审核的函》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项目法人、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我委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取水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按照节能和环保有关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能耗、排放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评价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十、项目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按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或者在同意延期的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你局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