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西部重点地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第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中西部重点地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第3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修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4条“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修改为“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5条款“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修改为“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2.3条款“报价扣除(不采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修改为“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0%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同小型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路509号
电话:0551-****8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888****中心F19层
联系方式:191****0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话:191****027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