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香堤九里项目、南园小区1期棚户改造(哈麻住宅小区二期A区、B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香堤九里项目、南园小区1期棚户改造(哈麻住宅小区二期A区、B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贴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际**﹒香堤九里项目、南园小区1期棚户改造(哈麻住宅小区二期A区、B区)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区、**区,其中南园小区1期棚户改造(哈麻住宅小区二期A区、B区)项目位于**区巴安里街与果园街东南角(南园小区1期棚户改造项目G3#楼),国际**﹒香堤九里项目位于**区哈南第八大道与哈南十五路交汇处西北侧(国际**﹒香堤九里项目1号楼、2号楼、3号楼)。
2.3建设规模:香堤九里共计389套、建筑面积21351.48平方米、使用面积14612.95平方米;南园小区共计244套、建筑面积11882.79平方米、使用面积6916.63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11日;总工期:60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4个标段。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以重复。
第一标段:国际**﹒香堤九里项目1号楼,共计132套,建筑面积7233.6平方米;
第二标段:国际**﹒香堤九里项目2号楼,共计132套,建筑面积7232.5平方米;
第三标段:国际**﹒香堤九里项目3号楼,共计125套,建筑面积6885.38平方米;
第四标段:南园小区1期棚户改造(哈麻住宅小区二期A区、B区),共计244套,建筑面积11882.79平方米;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311.79元;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097.97元;
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065.21元;
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544.5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查询步骤截图(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根据工程需要建设方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将按照哈****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5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日期****市政府网站https://sgqy.****.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3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本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8时30分。
6.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岗区**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建设工程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本项目将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9.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451-****346、****9097;哈****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3319;**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543、****8544、****3329。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安发桥街38号
联 系 人:余阳
电 话:0451-****2666-10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群力第五大道4756号民生尚都祥园c3栋1号商服
联 系 人:孟令维
电 话:0451-****8797
电子邮箱:****@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