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所属一批废旧机械、杂物等废旧物品 | 转让底价 | 0.23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0 | |
标的所在地 | **省****开发区**路1****集团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6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0.23万元/吨为废旧物品单价。 3.本次转让标的包含废铁、废钢、杂类、废不锈钢、废铝,估算重量共计约180吨,实际重量以交割时过磅为准,交易价款按照最终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计算。标的明细信息详见附件1《资产评估明细表》。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已拆除闲置,标的资产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受让方承担标的在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上存在差异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其他事项详见**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4]第1147号《资产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071、176****5361。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最终成交单价*实际****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以预估挂牌总价(挂牌单价*预估吨数)的金额作为收费基数进行计算,向中心交纳基础服务费,不作调整。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资产的运输并清理完现场,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且无其他违约行为,中心依据转让方确认文件一次性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与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所在地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经转让方提供的过磅服务对标的进行过磅称重,资产交割完成后7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交易、交割、装卸、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割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常生产秩序;搬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16 00:00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2-23 09:30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90 | |||
加价幅度 | 0.005万元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12-20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址 | **省临****开发区**路1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禹化彬 | 注册资本 | 6500.0万元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对废旧物资清理处置的决议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所属一批废旧机械、杂物等废旧物品 | 转让底价 | 0.23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0 | |
标的所在地 | **省****开发区**路1****集团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6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0.23万元/吨为废旧物品单价。 3.本次转让标的包含废铁、废钢、杂类、废不锈钢、废铝,估算重量共计约180吨,实际重量以交割时过磅为准,交易价款按照最终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计算。标的明细信息详见附件1《资产评估明细表》。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已拆除闲置,标的资产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受让方承担标的在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上存在差异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其他事项详见**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4]第1147号《资产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071、176****5361。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最终成交单价*实际****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以预估挂牌总价(挂牌单价*预估吨数)的金额作为收费基数进行计算,向中心交纳基础服务费,不作调整。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资产的运输并清理完现场,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且无其他违约行为,中心依据转让方确认文件一次性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与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所在地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经转让方提供的过磅服务对标的进行过磅称重,资产交割完成后7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交易、交割、装卸、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割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常生产秩序;搬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16 00:00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2-23 09:30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90 | |||
加价幅度 | 0.005万元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12-20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