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道路清雪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红西苑小区南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清雪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号 | 工程、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第1标包 | 冬季道路清雪服务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0.00 |
第2标包 | 冬季道路清雪服务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10% |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 (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cn/)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 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4)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 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红西苑小区南门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团结大街351****第四小学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团结大街351****第四小学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华油大街5号
联系方式:周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红西苑小区南门
联系方式:李女士186****9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86****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