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部)2025-2028年度计算机离港系统服务邀请函
****: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保障部)2025-2028年度计算机离港系统服务。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公司提供中国民航****公司民航离港系统接入服务,处理**和**始飞航班的离港业务;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合同期三年,总预算费用360000元(含税)。
1.5.1 ****公司离港PID配置表:
序号 | PID号 | 设备类型 | 使用部门 | 备注 |
1 | 177928 | 终端 | 南航**地服配载 | |
2 | 177929 | 配载打印机 | 南航**地服配载 | |
3 | 177931 | 终端 | 南航**地服配载 | |
4 | 177932 | 配载打印机 | 南航**地服配载 | |
5 | 177934 | 终端 | 南航**地服配载 | |
6 | 177935 | 配载打印机 | 南航**地服配载 | |
7 | 177936 | 配载打印机 | 南航**地服配载 | |
8 | 79368 | 终端 | ****办公室 | |
9 | 79369 | 终端 | ****办公室 | |
10 | 141360 | 终端 | 南航物流 | |
11 | 147626 | 终端 | 南航航空食品** | |
12 | 147627 | 终端 | 南航航空食品** |
1.5.2 收费标准:
根据民航财发[1999]104号文件中的收费规定,按照每个PID配置600元/月的标准(含税价,不含税价为566.04元/月,税率为6%)收取技术维护费。如后期有新增PID配置,按照上述标准收取。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公司提供中国民航****公司民航离港系统接入服务,处理**和**始飞航班的离港业务。 | 包括但不限于:****基地、**机场T2航站楼、****基地、**机场航站楼等。 | 3年 |
1.7 合同期限:2025年5月27日-2028年5月26日
1.8 ****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0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1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日0:00至2024年12月20日23:59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网址:https://csbidding.****.com),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881。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23:59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龙昆南路47号南航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符先生,0898-****7998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龙昆南路47号南航大厦
采购人:****
联系电话:0898-****7998
5.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公司企财部
联 系 地 址 :**市龙昆南路47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刘海波
联 系 电 话 :0898-****7952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