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2024****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的通知》(商流通办便〔2024〕901号)精神,我市已被确定为2024****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通过项目建设,****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标准
****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遵循先建后补、公开透明、规范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遴选确定,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期间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其它中央财政资金(含国债)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基建投资事项和中央财政过往支持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新网工程”等资金,已享受过相关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或支持,其中城乡再生**回收体系计划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方向计划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方向计划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计划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支持环节主要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数字化转型等,不含土木工程、租赁费、设施维护等非经营支出,支出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或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支持环节如下:
****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支持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等骨干市场设施设备升级,包括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物流标准化进行的卸货设施、货架、叉车、笼车、智能分拣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等除外)、软件开发等;**菜市场及提升改造中发生的市场地面、墙面、天棚、摊位、外立面及门头,以及场内给排水、电气、灯具、弱电、安防(监控)、消防、市场通风系统(新风系统、空调)等基础设施改造,菜市场智慧化改造及配套设备,休息室、母室、公厕、垃圾房及垃圾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食品安全快速室及检测设备、政务一体机、AED除颤仪等服务设备;****中心冷库建设、分拣包装、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等。
(二)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引导支持的主要方向包括:推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建设及转型升级、增强生活必需品流通网络保供能力、提高生活必需品流通环节信息化水平、提升生活必需品冷链流通及配送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1.推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建设及转型升级。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储存、加工、分拣等配套服务能力,支持批发市场内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装备、技术改造升级,公共冷库、中央厨房、交易大厅、交易设施、****配送中心等,完善检测、检验、安全、卫生、防疫、防汛、信息化等设备。
2.增强生活必需品流通网络保供能力。支持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连锁商超、生鲜电商等企业生产加工、仓储设施、配送中心和末端节点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装修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软硬件购置升级等。
3.提高生活必需品流通环节信息化水平。支持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连锁商超、生鲜电商等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和改造,提升数字化监测能力,及时掌握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量价情况。支持本市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数据化管控模式参与生产和流通,提升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仓储、配送等环节信息化水平。鼓励米面油、肉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产品电子化交易,建立产销对接平台,畅通上下游流通渠道。内容包括装修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软硬件购置升级等。
4.提升生活必需品冷链流通及配送能力。加强信息技术等在生活必需品冷链流通及配送在线管理、自动分拣、信息追溯等环节的应用,支持冷链物流及流通企业**或升级改造相关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生活必需品冷链物流标准化水平,增强冷链流通仓储、运输及配送能力,内容包括装修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软硬件购置升级等。
****商贸流通体系
重点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工作。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结算、检测、食品加工、环境卫生、防淹排水、垃圾处理、泊车等设施设备;****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中心、直营连锁店、****体验店等,完善仓储、配送、收银、监控、信息系统等设施设备,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2.枢纽作用,支持建设****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等,完善仓储、分拣、包装、冷链、装卸、搬运、消防、运输、监控、配送、信息管理系统等设施设备,增强对乡镇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支持建设改造日用消费品、农资和****配送中心等,完善仓储、装卸、搬运、配送、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信息系统等设施设备。
3.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支持建设改造供应链服务平台等,完善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信息系统、大数据展示、食品加工、相关服务平台软件等设施设备,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联合采购平台,完善仓储、配送、运输、信息系统、大数据展示、相关采购平台软件、网络互联、云服务等设施设备,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支持改造升级融合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的乡镇商业休闲网点等,完善餐饮、休闲、仓储、配送等设施设备,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本地消费需求。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支持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功能****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完善产后分拣、初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冷藏、仓储、溯源、信息管理等设施设备,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转化率。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升级改造生活综合服务网点等,完善陈列、仓储、打包、洗染、厨房、配送等设施设备,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等跨界融合,支持升级****中心等,完善农家展示、体验、娱乐、互动、餐饮等设施设备,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支持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以提供第三方服务及应用为主,对促进行业上下游协同运作有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供应链平台相关硬件和软件设施升级改造,包括智能设备、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改造费用、供应链关键技术研发费用、标准化提升改造、1200mm*1000mm标准托盘等,不支持自营模式的供应链平台项目。
(五)城乡再生**回收体系
支持全市各地完善再生**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重点对**、****中心、****回收站点、再生**数字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原则上应为具****商贸流通企业、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单位依法经营,遵纪守法,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内,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三)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在规模、技术和资金上具备完成所申报项目的能力,且不存在重大诉讼等可能影响单位正常经营的情形;
(四****商务局要求填报商务领域各类平台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商贸流通相关信息。
(五)申报项目应是位于**市内且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有明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重大风险,发展模式成熟,预期成效较好;
(六)申报项目土地、建设手续等齐备,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投入运营并申请验收。
三、申报材料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在2024年12月19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含企业介绍、项目投资情况、业务功能、进度计划、预期成效等(仅投资额500万元以下项目提交,见附件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提交);
项目投资预算明细表(见附件4);
项目建设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场地使用证明(土地证、租赁协议等);
项目建设合规性手续(如有,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项目备案等);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信用查询报告;
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材料;
连锁网点明细表(仅连锁企业提供);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已投入运营的项目可申请验收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验收依据性文件(计划任务书、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考核表、调整批复文件等);
(三)项目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完整的投资明细);
(四)项目投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比价资料、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竣工决算报告;
(五)项目合规性资料,包括用地、环评、规划、施工、消防、竣工验收等(如有);
(六)项目现场照片;
(七)有关项目建设和运行成效的资料;
(八)对于预拨付项目,另需出具能完成项目建设相关证明(资金、盈利证明等)。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可通过实地查验、材料审核等方式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并出****人民政府****商务局,市商务局根据区、市、县初审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支持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市商务局依据评估结果,结合项目投资额、功能作用等因素确定支持项目及额度。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局相关处室要密切联系沟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前期项目预申报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挖掘工作,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政策。
(二)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各区、市、县要指导项目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积极推动项目开工建设,按要求报送信息,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等。
(三)严格项目管理。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承担辖区内支持建设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建立试点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对试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四)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24年12月19日前报送至****流通发展处,同时报送拟支持项目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关健
联系电话:****0641
****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