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湫水河管道供水站: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论证报告书>的申请》(临供水字〔202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工****改革局的批准,且涉及公共用水利益,同意该工程补办取水许可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位于**木瓜坪乡**村,****办公室以临政办发〔2008〕40号文批准成立**湫水河管道供水站。**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包括**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新水****水厂一期工程。
二、同意该项****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及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规划至2025年总取水量486.53万m3/a,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取水量348.1万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72.45万m3/a、自来水厂制水损失及供水站职工生活取水量12.46万m3/a、输水漏损水量53.52万m3/a****公司管网漏失水量39.07万m3/a、阳坡水库地表水输水损失9.86万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3.39万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1.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分别设在**城庄镇**村北供水站管理房(坐标:经度111°01′07″、纬度38°04′05″),**白文镇吴家湾村村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1′58″、纬度38°04′53″),**白文**子头村东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2′47″、纬度38°09′26″),**木瓜坪乡张家沟村东水源井(坐标:经度111°01′11″、纬度37°58′37″)。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867
附件:**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论证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湫水河管道供水站委托****编制完成了《**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4年9月27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位于**木瓜坪乡**村。****办公室以临政办发〔2008〕40号**立**湫水河管道供水站。**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包括**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新水****水厂一期工程。
2005****县委、县政府批准建设**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该工程于2007年8月投入运行;****改革局以临发改农字〔2010〕125号文批复******电厂补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于2010年9月投入运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字〔2016〕6****水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该工程于2019年12月投入运行。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规划水平年2025年总取水量486.53万m3/a,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综合取水量348.1万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72.45万m3/a;****公司管网漏失水量39.07万m3/a;自来水厂制水损失及供水站职工生活取水量12.46万m3/a;供水站以上管道输水损失14.45万m3/a****水库地表水输水损失9.86万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3.39万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1.2万m3/a)。
城镇生活综合用水指标11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中50万人口以下小城市城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定额180L/p.d的要求;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5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中农村居民生活集中式供水90L/p.d的要求;制水损失率为3.91%,符合《**省用水定额》中自来水生产通用值0.04m3/m3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当地孔隙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2024年2月19日,****水利厅****服务中心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许可水量为750.2万m3/a,其中城镇生活供水量328.5万m3/a,无其他供水户,可满足项目取水328.5万m3/a的需求。
六、根据2008 -2022年吴家湾、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实测流量资料,以多年最小日平均引水量计算可供水量,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可供水量为127.75万m3/a,可满足取水量113.03万m3/a的需求;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可供水量54.75万m3/a,可满足取水量40万m3/a的需求。
七、张家沟地下水水源井,井径5.5m,井深18.2m,开采孔隙地下水,出水量72m3/h(合63.1万m3/a),扣除张家沟村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2.7万m3/a,剩余水量可以满足取水量5万m3/a的需求。
八、阳坡水库地表水水质所检测指标,除氨氮外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除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高锰酸钾指数外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和张家沟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除菌落总数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
九、阳坡水库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城庄镇**村北供水站管理房(坐标:经度111°01′07″,纬度38°04′05″);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取水口位于**白文镇吴家湾村村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1′58″,纬度38°04′53″);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取水口位于**白文**子头村东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2′47″,纬度38°09′26″);张家沟孔隙地下水取水口位于**木瓜坪乡张家沟村东水源井(坐标:经度111°01′11″,纬度37°58′37″)。
十、供水站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产废水应优先回用,剩余部分经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等固废按环保要求处理。
十一、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86.53万m3/a****水库地表水328.5万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113.03万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40万m3/a、当地孔隙地下水5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