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固废资源化再生利用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7709333 | 建设单位法人:张祖超 |
张先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经济开发区 |
****经济开发区大屯村杨家湾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万吨固废**化再生利用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N772-环境治理业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大屯村杨家湾 |
经度:109.016411 纬度: 27.29889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8 |
铜环表〔2024〕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4.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77093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690MADL7JCQ9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4-05-01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502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万t处理后可替代燃料(泥炭)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万t处理后可替代燃料(泥炭)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废渣+碳粉搅拌后通过螺旋上料及皮带输送至烘干窑进行烘干,得出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成的工艺流程仅为原料(废渣)+辅料(碳粉)搅拌得出产品后,包装外售。无螺旋上料、烘干窑、热风炉以及相对应的污染治理设施。 |
根据项目实际生产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烘干烟气在经过旋风除尘+喷淋塔除尘+20m排气筒达标排放,净化后尾气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限值,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标准要求。项目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全布置于密闭车间,减少无组织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厂区周边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厂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 2、废水:项目喷淋废水无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主要污染物为喷淋进入的颗粒物,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旋风除尘器风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公司现有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完善设备基础减振、底座加固,加强维护、厂房全封闭隔离,引风机加防护罩阻隔噪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再经有效的距离衰减,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热风炉灰渣主要成分与草木灰类似,外售周边有机肥生产企业、园林企业作为肥料使用;除尘器灰渣、喷淋水沉淀渣中主要成分为烟尘灰渣+废渣,收集后继续回用于生产;废****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和管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实际未建设有热风炉和干燥窑、皮带传输机等设备,故无烘干烟气等废气产生,运营期间废气仅为粉尘等无组织废气产生。根据******公司出具的《****年产20万吨固废**化再生利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GZQSBG202****5004,2024.****.24),厂界无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间,实际未建设有热风炉和干燥窑、皮带传输机等设备,故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建设,故无喷淋废水、旋风除尘器风机冷却水等产生。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公司现有厂区生活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运营期间未对废水进行监测,通过现场调查,现场未见废水随意倾倒排放现场,无相关环保投诉。 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等。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选型上采用合格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再经建筑物隔声及有效的距离衰减,根据******公司出具的《****年产20万吨固废**化再生利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GZQSBG202****5004,2024.****.24),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期间,实际未建设有热风炉和干燥窑、皮带传输机等设备,故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建设。故无热风炉灰渣、除尘器灰渣等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仅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和管理。 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均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建设,防腐防渗措施均已建设、危废危废管理制度上墙等;危险废物转移及过程均已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建设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加工工业》(HJ1034-2019)等要求完成排污许可的“重点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取得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小组,建立了应急物资库,并配备了一定种类及数量的应急物资,以备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得以及时有效的救援。 2、该项目环评报告已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对**大****公司生产排放的化合浸出渣、周边企业废渣(进料要求废渣属于第 I 或者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搅拌、烘干、添加碳粉后制成水泥用可燃烧环保材料-泥炭,外售给周边多家水泥厂、砖厂等(金顶、西南水泥等)直接作为替代燃料进行**化利用。项目实际建成的生产工艺为“废渣+碳粉”搅拌后直接外售,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只进行简单的搅拌处理,不涉及烘干、水洗工艺等,故本次排污许可申请按照废弃**综合利用业“其他”进行排污登记。 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0日开展排污许可登记。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73 | 0.073 | 0.073 | 0 | 0 | 0.146 | 0.07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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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实际未建设有热风炉和干燥窑、皮带传输机等设备,故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建设,故无喷淋废水、旋风除尘器风机冷却水等产生。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公司现有厂区生活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实际未建设有热风炉和干燥窑、皮带传输机等设备,故无烘干烟气等废气产生,运营期间废气仅为粉尘等无组织废气产生 | 于2024年10月18-19日开展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设备选型上采用合格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 合理布局、设备选型上采用合格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震 | 于2024年10月18-19日开展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热风炉灰渣主要成分与草木灰类似,外售周边有机肥生产企业、园林企业作为肥料使用;除尘器灰渣、喷淋水沉淀渣中主要成分为烟尘灰渣+废渣,收集后继续回用于生产;废****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和管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项目运营期期间,实际未建设有热风炉和干燥窑、皮带传输机等设备,故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建设。故无热风炉灰渣、除尘器灰渣等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仅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和管理。 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均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建设,防腐防渗措施均已建设、危废危废管理制度上墙等;危险废物转移及过程均已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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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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