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地下水超采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市)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犁州地下水超采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市)勘察(测)设计,项目计划投资额1100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上级各项资金约80%,其它资金约20%,招标人为****,项目法人代表为袁江霞,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犁州**市
2.2项目概况及建设范围:对**市地下水进行修复,解决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本工程水源为****水厂,本次拟建4万方取水首部(含过滤/增压设施),供水主管5.4km,供水支管9.2km。供水能力:440万方/年。为治理超采提供的水源水量:****处理厂年处理中水730万方/年,近期为治理地下水超采提供的水源水量为300万方/年,****水库建成)可提供水量为550万方/年。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招标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咨询,包含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相关成果,以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招标设计阶段所需的设计报告,环评、水保等专题报告。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以及招标设计阶段所需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各阶段所需相关层级部门和单位、所需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所有咨询、审查审批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发包人(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 计报告等工作。
2.4计划服务周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月9日完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1)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成果(包括项目审批或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成果(包括项目审批或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
(3)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提供招标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成果(包括项目审批或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引调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勘察(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类似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3.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2)按照水利部有****水利厅《关于调整< **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新 水办【2023】389)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 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
4.2 方式:登****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址http://124.****.62/)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市政府网****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124.****.62/)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颉文恒
电话:157****6305
监督单位:****水利局
监督单位电话:0992-****633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尚承玲 刘金姿 崔燕春
联系电话:0991-****585 138****2878
联系地址:****地区**市帕依纳普路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