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租条件
****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价人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注:现场踏勘联系人:李主任:151****6022
招租方案洽谈人:徐主任:158****8184;束主任:180****1919
2.1 租金缴纳按“先付款后交付”原则,招租人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上述相关资产方可交付成交竞价人(承租人)使用。租赁期内的水(包括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电、供暖、燃气、网络、电视收视、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卫生、车位等费用(以下简称“生活费用”)不包含在租金内,另行计量计价,由成交竞价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2.2租赁标的内的相关设施,经招租人确认后,成交竞价人(承租人)可免费使用,若由承租人使用造成的相关设施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3竞价完成后,招租人组织与成交竞价人(承租人)进行磋商谈判,若成交竞价人(承租人)最终落地条件与准入条件不符,招租方有权不予确认竞价结果,同时启动与下一名进行磋商谈判,以此类推。
2.4招租人对此项目招租资产的描述依据为JD历史数据和经验数据,可能与资产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竞价人须自行与招租人联系进行现场勘察,填写竞价文件中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价。
2.5参与竞价的竞价人视为认可本竞价文件所附合同内容,不得修改合同实质性条款。
2.6该项目为现状出租,如果成交竞价人确需对此项目进行改造、**、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征得招租人同意,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招租人(临时设施除外)。招租人对扩建部分按照市场价向成交竞价人收取租金。改造、**、增扩固定设施设备部分,招租人可以投资,招租人具体投资回报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达不成一致,招租人不投资)。
2.7项目严禁转租,如果竞价人转租,招租人可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私自将该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有权主张承租人将该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后的租金差价。
2.8若在完成招租后,招租方出现延期交付土地情形,招租方将按照新承租方实际进场时间开始计算租期,但新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招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2.9本项目首次挂网公告期限为20个自然日,若20个自然日期满后不满足3家报名,将会将该项目延期10个自然日。
2.10在招租方紧急需要时,承租方生产经营的物资应优先供给招租方,招租方购买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执行。
※提请注意:竞价人在租赁标的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包括:报名上传资料、竞价保证金缴纳、开标竞价)不得出现IP地址重复情况,IP重复的竞价方,不得参与最终竞价,竞价结果不予确认。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和自然人。法人主体及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
3.2竞价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3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竞价人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注: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此次竞价。将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网站查询截图附于资格审查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个人征信并签字按手印。
3.4竞价人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5竞价人须提供《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项目生产经营计划》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所经营的业态须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规定。若实际生产作业中需要变更经营计划,须提前将相关计划与招租人进行报备,待得到同意批复后,方可变更经营计划。
3.6竞价人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竞价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3 参与竞价的竞价人与****集团有****公司无诉讼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4竞价人往期不得有欠租行为,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5竞价人在此标段从事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规划以及安全环保产业政策,不得影响BD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JD形象,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6拟从事业务涉及影响租赁标的性状、可能产生污染和破坏的,须额外缴纳不少于成交首年租金20%的金额作为资产恢复保证金,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7竞价人应在竞价前须向相关部门确认拟经营业态是否允许在本租赁标的上实施。竞价人不得在租赁标的上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标的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质,严禁存放危化品。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7竞价人在竞价前应详细了解招租竞价文件各项内容及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竞价程序,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竞价线上参与承诺函》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8竞价人若涉及特种行业经营的,须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及近3****银行资信证明。若不涉及特种行业经营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说明,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9竞价人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竞价保证金承诺》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10竞价人须有相应产业运营能力,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或相应产业运营能力证明,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11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自行下载竞价文件,并按照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在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价。
4、竞价报名时间
4.1竞价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00至2025年1月2日下午17:00,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竞价文件。
4.2.注册流程:点击注册—>选择用户身份(资产租赁平台承租商)—>注册管理员账号-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注册完成—>审核通过后创建承租人账号。
4.3本项目设置了最少参与人数。即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人数少3人,则本项目竞价场次终止。
5、报名审核
5.1.竞价人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完成注册后,须在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时间)前上传资格审核文件(资格审核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待招租人审核通过后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
5.2.竞价人未按竞价文件规定时间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5.3.所提交的资格****小组在2025年1月2日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6、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融通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在“租赁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6.1.竞价人应在2025年1月7日10:00(**时间)之前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以电商平台确认到账为准)。
6.2.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6.3.未成交竞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该招租项目结果公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回。
6.4.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7、竞价时间
2025年1月8日10时00分至2025年1月8日11时00分。
8、加价原则
总价加价。年租金底价小于人民币30万元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年;年租金底价大于等于人民币30万元且小于100万元的,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年;年租金底价大于等于人民币100万元且小于500万元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0元/年;年租金底价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0元/年。
9、发布媒介
9.1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9.2本项目视情形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心(https://www.****.cn)、(http://www.****.cn/)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交或者缓交租金。承租人应当自主购买相关商业保险。承租人如有购买农资、农机服务、农业保险等需求,招租人具备条件且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时,承租人应优先选择招租人提供相应**及服务。
10.2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操作和使用有疑问的,请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888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11、联系方式
11.1招租人:
****
地址:**市**区珠江路665号南楼
联系人:束主任
电 话:180****1919
11.2****公司:
****基地
地址:**省**市浦****社区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51****6022
11.3咨询服务机构:
****集团****公司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电话:010-****4407
11.4质疑电话
****
地址:**市**区珠江路665号南楼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152****8038
11.5投诉电话
****集团****经营部
联系人:孟经理
电话:010-****7055
电子邮件:****@crta.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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