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烧烤食材产业园项目公开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烧烤食材产业园项目公开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成员:**县****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安驰大道与梦蝶路**东200米**(联合体成员:**省**市**县乐土镇食品产业园综合楼三楼、**省**市**区丰潭路508****中心7号楼19层1902室)
中标费率:设计报价0.68%,施工报价94.80%,运营收益自留率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烧烤食材产业园项目公开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商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4亿元(以实际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利用原****园区现有建筑装修改建为烧烤食材生产车间、****中心、****中心,进行冷链仓储和物流设施设备购置,生产设备购置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事项(1)负责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及相应的手续;(2)负责融(投)资并组织项目的实施,负责前期立项/备案,可研、环评、水保、稳评、能评等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3)负责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4)负责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等,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5)后期的竣工验收、运营、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期10年,其中建设期2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亚明、邱旭、阎友来、赵国民、冯国权、焦政、郑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298702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11月22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3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张杰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
(二)提出质疑(异议)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异议)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异议)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2月2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2.提出质疑(异议)的条件
提出质疑(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异议)应当提交质疑(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异议)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发改委:0558-****369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县食品产业园综合楼
联系方式:058-****22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0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工、张工
电 话:0558-****225、0558-****098
十、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