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盛佳磷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3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地块
占地面积:5797.51m2。
地理位置:**省**市**市马祖镇万缘村19组
原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关闭地块,目前生产设施全部拆除,构筑物均未拆除
未来用地规划:依据《马祖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6月),地块规划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和防护绿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1.2 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和四****研究院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检测单位:四****测试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单位:****集团****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样品检测单位:****集团****公司
详细调查缘由: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位于地块北侧磷酸生产区的西侧检测点位土壤中铅指标超出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的地下水样品pH、氨氮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限值;在磷盐生产区北部的磷酸池内的残余液体砷、pH、总磷含量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允许排放浓度或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废水中和池内的残余液体废物总磷含量《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在磷酸生产区西侧的袋装残余固体废物淡黄色粉末具有腐蚀性。初步调查结论: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调查结论:
(一)详查结果:
本项目详查期间共布设70个土壤监测点位、5个地下水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11个废水监测点位、8个固废监测点位。
(1)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共采集214个土壤样品(包括26个土壤平行样和3个土壤对照样)。根据详细调查结果与评价可知,土壤中超标污染因子为砷、六价铬和汞,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2)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地下水中超标因子包括: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对人
体健康影响较小,可不开展风险评估;毒性指标硝酸盐和汞检出值超出GB/T 14848中Ⅳ类水质标准,需开展风险评估。
(3)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共采集19个废水样品(包括2个废水平行样),部分点位 pH、铅、镍、砷、汞、氟化物、磷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pH检出值范围为:2.1-14,砷检出值范围为0.001mg/L~31.2mg/L,汞最大检出值为0.389mg/L。地块内池体内和容器内的废水不能直接排放,需要将废水处理后排放,禁止直排。
(4)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共采集7个底泥固废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结果表明:应急池底泥样品利用HJ 299预处理后检出结果均在限值内,按照HJ 557预处理后磷盐一车间循环水池底泥的砷浓度均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一级标准执行),因此磷盐一车间循环水池底泥属于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风险评估结果:
本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为砷、六价铬和汞,均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污染物砷、六价铬和汞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污染物硝酸盐、汞风险不可接受。
(三)地块建议修复或管控范围
(1)土壤修复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中,调查地块第一层(0~0.5m)土壤超标范围总面积约为293.91m2,修复土壤方量约为96.52m3,污染类型包括砷、六价铬和汞污染;调查地块第二层(0.5~2.0m)土壤超标范围总面积约为139.93m2,修复土壤方量约为209.5m3,污染类型包括砷、六价铬和汞污染。
(2)地下水
地下水中汞的污染修复面积为395.84m2,管控或修复地下水方量为1043.04m3;地下水中硝酸盐的污染修复面积为4807.85m2,管控或修复地下水方量为12668.7m3。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
2.地址:**省**市**市**路196号
三、调查单位/检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调查单位/检测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2.地址:**省**市高新****大道199号
3.联系人:税工
4.电话:028-****2708
5.邮箱:****@ponytest.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地块名称:****地块
占地面积:5797.51m2。
地理位置:**省**市**市马祖镇万缘村19组
原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关闭地块,目前生产设施全部拆除,构筑物均未拆除
未来用地规划:依据《马祖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6月),地块规划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和防护绿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1.2 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和四****研究院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检测单位:四****测试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单位:****集团****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样品检测单位:****集团****公司
详细调查缘由: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位于地块北侧磷酸生产区的西侧检测点位土壤中铅指标超出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的地下水样品pH、氨氮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限值;在磷盐生产区北部的磷酸池内的残余液体砷、pH、总磷含量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允许排放浓度或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废水中和池内的残余液体废物总磷含量《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在磷酸生产区西侧的袋装残余固体废物淡黄色粉末具有腐蚀性。初步调查结论: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调查结论:
(一)详查结果:
本项目详查期间共布设70个土壤监测点位、5个地下水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11个废水监测点位、8个固废监测点位。
(1)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共采集214个土壤样品(包括26个土壤平行样和3个土壤对照样)。根据详细调查结果与评价可知,土壤中超标污染因子为砷、六价铬和汞,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2)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地下水中超标因子包括: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对人
体健康影响较小,可不开展风险评估;毒性指标硝酸盐和汞检出值超出GB/T 14848中Ⅳ类水质标准,需开展风险评估。
(3)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共采集19个废水样品(包括2个废水平行样),部分点位 pH、铅、镍、砷、汞、氟化物、磷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pH检出值范围为:2.1-14,砷检出值范围为0.001mg/L~31.2mg/L,汞最大检出值为0.389mg/L。地块内池体内和容器内的废水不能直接排放,需要将废水处理后排放,禁止直排。
(4)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共采集7个底泥固废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结果表明:应急池底泥样品利用HJ 299预处理后检出结果均在限值内,按照HJ 557预处理后磷盐一车间循环水池底泥的砷浓度均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一级标准执行),因此磷盐一车间循环水池底泥属于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风险评估结果:
本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为砷、六价铬和汞,均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污染物砷、六价铬和汞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污染物硝酸盐、汞风险不可接受。
(三)地块建议修复或管控范围
(1)土壤修复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中,调查地块第一层(0~0.5m)土壤超标范围总面积约为293.91m2,修复土壤方量约为96.52m3,污染类型包括砷、六价铬和汞污染;调查地块第二层(0.5~2.0m)土壤超标范围总面积约为139.93m2,修复土壤方量约为209.5m3,污染类型包括砷、六价铬和汞污染。
(2)地下水
地下水中汞的污染修复面积为395.84m2,管控或修复地下水方量为1043.04m3;地下水中硝酸盐的污染修复面积为4807.85m2,管控或修复地下水方量为12668.7m3。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
2.地址:**省**市**市**路196号
三、调查单位/检测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调查单位/检测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2.地址:**省**市高新****大道199号
3.联系人:税工
4.电话:028-****2708
5.邮箱:****@ponytest.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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