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公墓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13 17:56 至 2025-02-11 17:56 | |||
行政区划 | **市-市辖区-**区 | 地块面积(m2) | 16114.77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世纪30年代-2024年11月26日 | 活动历史 | 20世纪30年代,调查****煤厂工业广场,主井口位于地块东侧,约有10m长平硐位于地块内,自此之前调查地块为农用地。1963年,****煤厂因井下透水停办。70年代该矿被五七二社重新启用,调****广场,于80年代末停办。以上生产时期内,开采的原煤通过轨道运送至地块西北侧的煤仓,煤矸石、掘进废石则运至地块内西侧的矸石堆场。 2004年私人明某成立**市****公司。伟业矿业开采****煤厂的主平硐,利用原风井为主风井,对井巷工程进行了技术改造,重新启****广场,****办公室翻修,硬化堆煤坪,修建浴室,对地块内西南侧空坝进行了硬化,硬化后未进行使用;搭建了绞车提升运输线路,开采的原煤被运出地面后,在轨道运输区运输至空压机房旁,通过绞车提升后再运输至堆煤坪倾倒,原煤仓废弃。2009年在办公室西侧增加了空压机房。2013年7月,该矿停产,矿井永久密闭。2010年,地块东北侧边角处民****养猪场,2016年该猪场搬迁,建筑物保留,自此地块闲置。 2024年1月,业主单位****对地块内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进行拆除,遭到**市****公司明某阻工,地块被封锁。****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11月4日诉讼胜利,11月7日进场平场,对地块内堆煤坪、原煤仓区域及东侧的锅炉房、老浴室区域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土壤堆填至西侧矸石堆场边坡坡脚平坦区域及地块北侧。11月27日,调查单位对地块扰动区进行补充采样,业主单位停止地块内一切可能造成扰动的施工行为。 | |||
地块规划用途 | 调查地块****公墓,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 地块详细地址 | ****碚区天府镇**村 | |||
经度 | 106.512239 | 纬度 | 29.889282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1930-01-01 至 2024-11-26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艳梅 | 单位联系电话 | 138****9697 | ||
样品检测单位 | ||||||
**渝法****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艳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8****969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郑老师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3****9639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碚区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公墓项目位于****碚区天府镇**村,占地面积16114.77m2,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512239°,纬度29.889282°。调查地块南、北、东侧均靠山,西侧为乡村公路—老刘路,横穿地块中部,交通较方便 根据现场调查与访问,20世纪30年代,调查****煤厂工业广场,主井口位于地块东侧,约有10m长平硐位于地块内,自此之前调查地块为农用地。1963年,****煤厂因井下透水停办。70年代该矿被五七二社重新启用,调****广场,于80年代末停办。以上生产时期内,开采的原煤通过轨道运送至地块西北侧的煤仓,煤矸石、掘进废石则运至地块内西侧的矸石堆场。 2004年私人明某成立**市****公司。伟业矿业开采****煤厂的主平硐,利用原风井为主风井,对井巷工程进行了技术改造,重新启****广场,****办公室翻修,硬化堆煤坪,修建浴室,对地块内西南侧空坝进行了硬化,硬化后未进行使用;搭建了绞车提升运输线路,开采的原煤被运出地面后,在轨道运输区运输至空压机房旁,通过绞车提升后再运输至堆煤坪倾倒,原煤仓废弃。2009年在办公室西侧增加了空压机房。2013年7月,该矿停产,矿井永久密闭。 2010年,地块东北侧边角处民****养猪场,2016年该猪场搬迁,建筑物保留,自此地块闲置。 2024年1月,业主单位****对地块内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进行拆除,遭到**市****公司明某阻工,地块被封锁。****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11月4日诉讼胜利,11月7日进场平场,对地块内堆煤坪、原煤仓区域及东侧的锅炉房、老浴室区域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土壤堆填至西侧矸石堆场边坡坡脚平坦区域及地块北侧。11月27日,调查单位对地块扰动区进行补充采样,业主单位停止地块内一切可能造成扰动的施工行为。 根据2024年11月25日**市******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00********0025号)》,调查地块****公墓,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工作按照第二类建设用地方式进行评价。 调查单位初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22个土壤监测点位(全部为剖面样监测点位),其中5个点位中含固体废物样品。完成了22个土壤监测点位和6个土壤点位处堆积的固体废物样品采集,共采集115个土壤样品,其中11个为土壤平行样品;9个固体废物样品,其中1个为固体废物平行样品。 地块施工扰动后,调查单位在地块内补充了5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1个为表面样点位,1个为剖面样点位,共采集12个土壤样品,其中2个为土壤平行样品。 土壤样品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锑、多氯联苯(总量)、钴,以及可溶性氟化物、总铬、锌、锰、pH。 固体废物样品按HJ557-2010标准制备浸出液检测其浸出毒性,检测因子包pH、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铜、总锌、总锰、苯并(a)芘、石油类、氟化物、锑、钴。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单位送检的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固体废物浸出液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表2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制要求,其pH在6~9之间,地块内煤矸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地块大部分土壤样品的钴检测结果偏高,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严禁将本地块内的土壤转运至第一类用地区域内。结合后期开发建设需求,可作为场地平整的回填土或绿化用土。 综上所述,**市****公墓项目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规划性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