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处理厂三期项目与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处理厂三期项目与再生水利用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处理厂三期项目与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月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处理厂三期项目与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处理厂三期项目与再生水利用工程 已由 ****发展局 以 睢开经发投〔2024〕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处理厂三期项目与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开发区纬八**侧,朱官路东侧 2.1.2 建设规模:三期建设规模为3.5万t/d,项目总投资61516.1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 700 万元; 2.1.4 设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其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0日历天内完成,其余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满足审核要求,且设计内容齐全,满足交付使用要求。 2.1.5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人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 招标范围: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二次深化设计,还应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配合是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报建、验收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包含但不仅限于安评、环评及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手续等工作;配合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审核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1 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1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11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2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3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 9 时 30 分 5.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 http://ggzy.****.cn/index.html)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0516-****8810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980000。 招标人:**** 地 址:睢**桃岚化工园内纬八路以南104国道以北老龙**侧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16-****17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睢****商贸城7号楼10、11室 联 系 人:高念明 电 话:181****8079 电子邮箱:****@qq.com **** 2024年12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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