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海瀛资产2024年度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由****实施,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瀛资产2024年度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区境内。 2.3招标范围:****中心东侧停车场充电设施**工程及青洋绿色智造产****停车场充电设施**工程的施工、相关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移交、技术培训、维修、售后运维及结算服务,同时包括本项目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384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2.4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7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4.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 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5.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9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缴纳凭证(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3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上述第3.4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对上述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于2024年12月20日18:00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心南楼4楼3A06室。报名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187****7113)。 五、投标保证金与退还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银行汇票、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电汇、转账、保函、保单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收款人姓名:********公司 开户行:****分行 开户行账号:160********093582 注:1、投标****银行****银行汇票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无需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网”可查证。 3、****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工程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在我市公共**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om/上发布。 说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80****907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7****7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