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宗地位于**市**区**街道**大道和松白路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29820.1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0216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既有条款变更
1.绿化覆盖率由“>40%”变更为“>30%”。
2.建筑高度由“建筑高度限高150.00米;且需满足航管部门航空限**求”调整为“建筑高度限高180.00米;且需满足航管部门航空限**求。为塑造错落有致的城市空间形态,在保障西侧及北侧居住区等周边建筑**及视线通廊的前提下,本地块建筑高度由西向东逐级递增,最高处不超过180米”。
3.本地块进入轨道线路控制保护区的总面积由“1274.61平方米”调整为“1431.53平方米”。
(二)增加条款
1.关于自行车配建要求增加条款:本地块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应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2.本地块应符合垃圾分类相关规划与方案的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3.本地块应符合《**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的有关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1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局网站
http://pnr.****.cn/
2.****网站
http://pnr.****.cn/gm/
(二)实地
1.****
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办事处
地址:**市**区**街道甲子塘大道旁
3.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市**区**街道**大道和松白路交汇处西北侧****宗地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40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1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755-****6269
附件:位置示意图(****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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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