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务段2025年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受 **** 委托, ****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车务段2025年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具备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地及承担客运运营车辆必须符合《****客运站管理规定》(中****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相关规定,所在地必须为**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且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5、具有盟市际包车客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达到《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道路旅客运输达标等级为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道路运输客运企业。
6、提供职工通勤服务的车辆,必须有单独年检合格的《道路运输证》。
7、参与职工通勤运输的车辆保险要求:商业险:100万元,承运人险:每座100万元。
8、参与职工通勤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公司合法员工(须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具有相应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9、投标单位须具有与铁路部门相关单位五年以上的通勤车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与铁路部门相关单位正在**或有过**经历的优先。
10、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经营5年以上从事职工通勤车服务的经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除保障职工正常通勤接送任务外,能按车务段临时应急工作需要在30分钟内指派满足运送150人以上的车辆参与**地区应急工作。
1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投标单位所属资产。
12、投标单位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1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4、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市**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150****74403
行号:104****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市**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http://47.****.207:7777/home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时间),地点为****文化宫路与**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自治区呼铁****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本项目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文化宫路与**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自治区呼铁****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文化宫路与**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自治区呼铁****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周工
联系电话:0471-****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471-****070
项目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471-****517
邮箱:****@qq.com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行**市**支行
账号:150****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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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 | 税率 |
一 | 1 | **车务段2025年全年职工通勤车租赁 | 租赁汽车(车型见附页) | 辆 | 5 | **车务段管内 | 2025年全年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