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哈拉沟-出卜拉沟一带4号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13 |
**县哈拉沟-出卜拉沟一带4号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县哈拉沟-出卜拉沟一带4号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县洮****公司综合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市**区建设大厦A-2栋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哈拉沟-出卜拉沟一带4号建筑用石料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县中铺镇哈拉沟村 面积:0.224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18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400米至 +2300米 **开发利用情况:60万立方米/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通知要求》(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之前,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矿产**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方案》《矿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矿山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相关方案,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并根据《矿产**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方案》设计要求,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同时,由竞得人承担采矿权开采区及相关治理区的全部治理义务及责任。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108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同时提交相关金融机构验资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有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具有开采建筑用砂矿和实施矿山绿色开发与环境恢复相应的实力。 2.竞买人必须符合征信要求,未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凡被自然**、水务、生态环境部门因破坏环境、非法开采或对原有矿山拒不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等违法失信行为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人必须对依法依规使用土地、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规范开发利用矿产**等作出承诺。 4.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13日—2025年01月26日 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网站:****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请****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完成后,请竞买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交易中心****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承诺书 标的现场踏勘声明竞买保证金来源符合规定承诺书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承诺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期采矿权公开出让设有底价,出让以有序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出让采矿权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与出让人对接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对水务、生态环境部门因破坏环境、非法开采或对原有矿山拒不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等违法失信行为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出让详细情况以《**县哈拉沟-出卜拉沟一带4号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对本出让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12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