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40-DN300超声波水表采购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响应供应商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1 | ****公司 | 通过 | / |
2 | ****公司 | 通过 | / |
3 | ****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止。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采购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 ****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20-****4681
采购人名称:****
日 期:2024年12月14日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公示
****DN40-DN300超声波水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响应总报价(元) | 366000.00 | 344000.00 | 440170.00 |
质量标准 | 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交货期 | 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货。 | 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货。 | 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货。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 ****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20-****4681
采购人名称:****
日 期:2024年12月14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DN40-DN300超声波水表采购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响应供应商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1 | ****公司 | 通过 | / |
2 | ****公司 | 通过 | / |
3 | ****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止。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采购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 ****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20-****4681
采购人名称:****
日 期:2024年12月14日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公示
****DN40-DN300超声波水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响应总报价(元) | 366000.00 | 344000.00 | 440170.00 |
质量标准 | 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交货期 | 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货。 | 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货。 | 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货。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 ****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20-****4681
采购人名称:****
日 期: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