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99.85%合伙份额
项目编号****转让底价2084万元拟转让比例99.85%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2-16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12-20所在地区****区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媛 电话: ****2138/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2130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账户名称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848 |
开户银行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企业名称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将持有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99.85%****中心进行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中心在相关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预披露公告。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开发区福****基地B11号楼1026室101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博盛****公司(委派代表:刘丽焕) |
成立日期 2021-03-31 | 注册资本 6,774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222MA07A6DC5C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1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 |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 -14.45 | -14.45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4,929.03 | 16.29 | 4,912.74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合伙人决议 |
评估机构 **坤元****公司 |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2,103.23 |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6.29 |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2,086.94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083.81 |
转让方名称 ****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泰达 MSD-C 区 C1 座 2804-2 单元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丽焕 | 成立日期 2016-09-02 |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 企业类型 ****公司 |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116MA05KWPY5C | 经营规模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99.8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9.8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99.85%合伙份额 | 转让底价 2084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1、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本项目若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按照《****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确定最终受让方。 4. 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产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以及根据合同约定的首期款之后,出具交易凭证。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符合网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参与网络竞价的,或参与网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 7.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最终受让方应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 交易保证金 41.68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银行保函 否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报价网址:https://trade.****.cn/transaction-view/data/formal-project-details?id=beb30d2c3f528d814abc4376c****656 systemCode=PROPERTY_RIGHT_TRANS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