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报价人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县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联系人:钟志华 电话:138****2105 |
2 | 建设工程名称 | 中交四航局**省界至**航运项目 |
3 | 招标材料名称 到货地点 | 招标材料:钢模板加工制作材料一批 到货地点:**省**市**县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
4 | 现场踏勘 | 各供应商与现场项目部联系,自行进行踏勘。 项目部联系人:钟志华 电话:138****2105 |
5 | 供货期限 | 2024年12月25 日至 2024年12月30 日(具体日期以项目施工需求为准) |
6 | 质量要求 | 符合行业标准 |
7 | 质量和履约保证金 | 货物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97%货款。扣除货款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 |
8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9 | 报价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日(约90天)内保持有效 |
第二部分 询价文件
1. 报价
1.1要求所报“到场综合单价”为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含税(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单价,该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预埋件的出厂价、装车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等贵司将货送到交货地点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1.2报价要求详见《物资报价表》。
1.3报价人需确保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4报价费用: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报价人必须进行标前现场调查,如未调查导致报价如有偏差,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报价人编制报价资料(加盖公章)
2.1报价物资报价表;
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结算:月度结算计算方法:在合同供货期内,每次交货实际结算单价实行固定不含税综合单价(13%税额根据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97%货款,3%质量保证金在全部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无息付清。
4、凡是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接受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时间、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招标文件内容。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环节。
6、招标人评标将采用合理低价原则,不承诺最低价中标。但如果最低标价高于招标人的承受能力时,招标人有权另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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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模板 | 按图纸加工 | 76.****0000 | 吨 |